学院规章制度

数学科学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   时间:2018-05-18   点击数:

 

毕业论文(设计)是高等学校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实践性教学环节,是学习、实践、探索和创新的教学过程,是提高和体现本科教育质量的关键环节之一。为规范过程管理,不断提高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数学科学学院在《哈尔滨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的基础上,针对实施中的具体问题,特制定本学院的工作细则。

一、毕业论文(设计)各环节工作要求

毕业论文(设计)由选题、开题、中期检查、结题检查(论文评阅)和答辩等环节组成,有关要求如下:

(一)毕业论文(设计)选题

1.选题要符合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及教学要求,研究内容应体现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的应用,使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系统的科研训练。

2.选题应有一定的先进性、实用性和创新性,尽量与科学研究、经济发展相结合,体现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的应用。学生参与科研课题或实际项目,可激发科研兴趣和热情,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培养创新意识和能力。

3.贯彻“以学生为本”的人才培养理念,在体现专业培养目标的基础上,鼓励选择与学生就业、深造、兴趣相关的设计题目,激发学生的主动性和创新潜能

4. 题目的深度、难度和工作量要适当,要体现因材施教的原则,使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经过努力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又留有充分发挥、扩展的空间;要引导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知识和技能研究问题、解决问题,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有适当的阶段性成果。

5.毕业论文(设计)课题一般由指导教师命题,学生确认选完后要填写《哈尔滨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情况表》(附件1),交各系主任审查,通过审查后系主任签字并报到学院。

6.选题工作应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开始前完成。题目一旦确定,原则上指导教师不得随意更改,如因特殊情况确需更改,指导教师须提出书面报告说明变更原因,由系主任审查通过后上报学院相关领导批准。

7.每年1215日前完成指导教师配备、选题工作。

(二)毕业论文(设计)开题

1. 由系或教研室组织对每个学生的课题前期准备情况进行开题检查,每组专家至少由三位讲师及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

2. 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撰写《哈尔滨师范大学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开题报告字数应在1000字以上,内容包括:课题来源及研究的目的和意义,国内外在该方向的研究现状及分析,主要研究内容,研究方案,起止时间和进度安排,课题所需主要设备、仪器及外出调研重要单位和访问学者姓名,主要参考文献等内容。

3. 学生参加开题检查的要求:

1)学生必须提供开题报告。开题报告要经导师审阅并在《开题报告》上给出审查意见并签字。

2)要求学生做5-10分钟PPT汇报(应重点阐述课题意义、研究现状、主要研究内容及研究方案),回答提问5分钟。

4. 开题检查组的工作要点:

1)检查学生的选题是否合适、方案论证是否可行、工作量是否适宜,文献是否充足;学生对课题内容和要求的理解是否深入、进度是否得当、基础条件是否具备等;

2)检查小组根据开题报告及学生开题情况给出评价;

3)秘书记录每个学生答辩的情况和问题,开题检查后将《数学科学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检查记录表》存档。

4)每年110日前完成开题答辩,(数学科学学院按照数学与应用数学、应用统计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三个专业进行2014级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开题答辩,地点:理工一号楼)

5. 开题不通过者须在一周内重新开题,第二次开题仍未通过者,毕业论文(设计)需重修。

(三)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

1. 由系或教研室组织对每个学生的课题完成情况进行中期检查,每组专家至少由三位讲师及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

2. 学生撰写《数学科学学院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报告》,内容包括:论文工作是否按开题报告预定的内容及进度安排进行,已完成的研究工作及结果,后期拟完成的研究工作及进度安排,存在的问题与困难,论文按时完成的可能性。

3. 学生参加中期检查的要求:

学生必须提供《数学科学学院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报告》,报告要经导师审阅并在《数学科学学院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报告》上签字。

4. 中期检查小组的工作要点:

1)检查学生在毕业论文(设计)期间的表现:学生是否按计划完成规定工作,如期完成整个论文工作的可能性。

2)检查教师的指导工作情况。

3)检查小组根据中期报告给出评价,并对学生的工作进行认真评议。对完成工作量较少、阶段成果不明显的论文要督促其加快工作进度;对存在问题较严重或困难较大的,应要求其导师及早调整方案,做出适当处理。检查小组要认真填写《数学科学学院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记录表》。

5.未参加中期检查者,须在两周内进行二次中检。二次中期检查仍未完成者,毕业论文(设计)需重修。

6.每篇毕业论文(设计)要指定除指导教师以外的2位教师评阅且填写评语,并根据评语修改论文直至评阅老师认可。

(四)论文评阅及抄袭检测

1. 指导教师应对学生整个毕业论文 (设计)中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研究水平进行全面评价,填写《指导教师评语表》

2.评阅教师根据论文撰写情况填写《论文评阅人意见》(见附件4)。

3. 如果毕业论文(设计)检查和评阅意见不一致,院(系)应给出是否允许参加答辩的最终意见。

4.《论文评阅人意见》不合格(即未获得答辩资格)的毕业论文(设计)要申请进行期答辩,直到合格后方可参加由学院组织的答辩。

5.每年5月份左右,在集中答辩之前进行论文重复率的联网检测,检测不合格者不得参加答辩,视情况给予延期答辩、重修、不授予学位等处理。

(五)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1.答辩应在每年5月中旬左右结束。

2.答辩委员会由学院负责组织,每个答辩小组至少由3名具有讲师及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其中至少有一人具有高级职称),设答辩小组长一人,主持答辩工作。

3.答辩现场环境整洁,气氛严肃,衣着端庄。

4.答辩小组采用打分方式给学生评定答辩成绩,向院学位委员会提出是否准予学生毕业的建议。一个专业或班级分设几个答辩小组时,要统一标准、统一要求。

5.学生参加毕业答辩的要求:

1)学生必须在答辩前3天,将毕业论文(设计)成果材料提交答辩委员会,无评语、缺少签字者不允许参加答辩。

2)每个学生的答辩时间在15分钟左右,其中学生做10分钟左右PPT汇报,回答问题5分钟左右。答辩过程中,指导教师不得给予学生引导、提示,或替学生回答问题。

6.答辩组根据答辩情况、论文等成果给出答辩评语和成绩,填写《数学科学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综合成绩(等级)汇总表》。

7.答辩后,学生根据提出的问题修改论文,答辩秘书负责材料归档。

8.教学秘书统一收齐院(系)推荐的校级优秀论文和学校随机抽查论文的电子版,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进行论文重复率检测。

(六)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综合评定

1.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的综合评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综合评定成绩由两个部分组成:指导教师评阅成绩(50%)与答辩成绩(50%)。

2.学生答辩全部结束后,由院答辩委员会指定教师将以上两部分成绩综合汇总,给出毕业论文(设计)最终成绩,并报学院答辩委员会审核,学院答辩委员会要严格掌握评分标准,优秀率控制在15%以内(含15%)。

3.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不及格的学生要进行二次答辩,原则上在正式答辩两周后进行二次答辩。

(七)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等级评定标准

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等级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等。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的等级参考标准如下:

(一)  优秀(90-100分)(优秀率不大于15%

1.按期圆满完成开题报告中规定的任务。

2.能灵活、熟练地综合运用所学理论和专业知识,解决本专业有实际意义的课题,具有一定的实用价值并在某些方面有独特的见解与创新。

3.毕业论文(设计)内容符合要求,立论正确、结构严谨、内容完整,计算与分析论证可靠、严密,结论合理;独立工作能力强,认真刻苦,有钻研精神,科学作风严谨。

4.文字条理清楚、排版规范,论述充分,文字通顺,用词准确,无错别字,符合学术用语要求,符号统一,规范;图表清晰、准确、规范,数据完整,无理论错误。

5.答辩时思路清晰,论点正确,回答问题有理论根据,基本概念清楚,对主要问题回答正确、深入。

(二)  良好(80-89分)

1.按期圆满完成开题报告中规定的任务。

2.能较好地运用所学理论和专业知识解决所提出的问题。毕业论文(设计)有实用性和少量创新性。

3.毕业论文(设计)立论基本正确,结构严谨,内容完整,计算与分析论证可靠,结论合理。独立工作能力较强。

4.文字条理清楚、排版规范,论述充分,文字通顺,用词准确,无错别字,符合学术用语要求,符号统一,规范;图表清晰、准确、规范,数据完整,无理论错误。

5.答辩时思路清晰,论点基本正确,能正确回答主要问题。

 (三)中等(70-79分) 

1.按期完成开题报告规定的任务。

2.在运用所学理论和专业知识上基本正确,能综合运用所学理论知识解决所提出的问题,理论正确,但在非主要内容上有欠缺和不足。

3.毕业论文(设计)内容基本完整,计算与论证无原则性错误,结论基本合理。工作能力一般。

4.文字通顺,但论述有个别错误或表达不清楚,排版不够规范。图表基本规范。

5.答辩时对主要问题的回答基本正确,但分析不够深入。

(四) 及格(60-69分)

1.基本完成开题报告规定的任务。

2.在运用理论和专业知识中没有大的原则性错误,基本能运用所学知识解决所提出的问题。

3.毕业论文(设计)内容完整,质量一般,只存在个别非原则性错误。

4.文字基本通顺,图表运用无大的错误。

5.答辩时讲述大致清楚,对答辩教师提出的大部分问题做出基本回答,但回答问题存在不确切之处。

(五) 不及格(60分以下)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评为不及格。

1.毕业论文内容与毕业论文题目不相符合,有原则性错误。

2.毕业论文内容东拼西凑,层次不清,文字、图表有严重错误,缺少数据。

3.毕业论文过程中态度极不认真,缺少严谨性,马虎应付了事者。

4.毕业论文由他人代写、论文内容抄袭他人成果。

5.通过答辩,发现学生对自己所写的内容答非所问,模糊不清,弄虚作假者。

属于前1-4项中的任一项的毕业论文,指导教师或评阅教师可向答辩委员会直接提出“不及格”建议,由答辩委员会认定,不能进入答辩。

二、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和管理

(一)院(系)检查和督导

学院成立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对毕业论文(设计)的全过程进行组织管理及检查,指定院督导专家定期对各环节的进度和质量进行检查指导。

1.院(系)督导组检查内容

1)各环节是否规范有序,记录、资料是否齐全完备;

2)教师的指导情况、学生完成工作情况;

3)问题的处理和解决建议。

2.答辩委员会(或检查组)成员的职责

毕业论文(设计)各环节的检查,要成立答辩委员会(检查组),组长负责组织、落实工作整体进程;秘书负责做好各环节准备工作(安排学生答辩顺序、提前准备好软件和PPT),做好记录,整理存档材料。

(二)毕业论文(设计)的存档

学院要在毕业生离校前做好毕业论文归档工作,包括纸质版存档和电子版归档,要保证两种归档材料的一致性。

1.学院将学生的毕业论文以每名学生为单位进行装订,顺序为:完整的开题报告-论文全文-《论文评阅人意见表》-《指导教师评语表》-《答辩过程记录》-《答辩登记表》并统装A4 淡蓝色云彩纸封皮。

2.毕业论文(设计)的电子版由学院保存,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装订本送交学校档案馆存档。其他毕业论文(设计)装订本由学院自行保存。

3.学院应将每位本科毕业生的《数学科学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检查记录表》、《数学科学学院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报告》、《数学科学学院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记录表》、《数学科学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综合成绩(等级)汇总表》等收集汇总为《数学科学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过程管理记录表》,《数学科学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过程管理记录表》作为重要的教育教学档案保存。

备注:如果学生对毕业论文(设计)综合成绩有异议,本人必须在毕业论文(设计)综合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向学院学位委员会提出申诉。所有解释权归数学科学学院学位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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