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卷保密工作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关系到考试的公平、公正和教学秩序的稳定。试卷的保密包括命题期间的保密、试卷审批及提交的保密、试卷在考试前存放的保密以及试卷评阅和保管的保密。为了做好试卷保密工作,特制订本规定。
一、命题期间的保密纪律
命题期间的保密工作由数学科学学院负责。教师单独命题,由该教师负责命题期间的保密工作;教师组成命题组共同命题,由命题组长负责组卷后试卷保密工作,其它命题组成员有责任做好各自命题部分试题的保密工作。
(一)命题教师职责:
1、不得对考试课程指定考试重点或划定考试范围,更不许以任何方式泄露考试内容;
2、不得向任何人透露、暗示或指明有关考试的任何内容及其他命题工作信息;
3、未经批准,不得相互了解、交换、接触各自负责命制的试题试卷、标准答案及其他命题工作信息;不得私自或公开推介与考试内容有密切关系的书籍或辅导材料;
4、不得对外擅自泄露本人参与当年课程考试命题的信息及其他命题人员名单及其身份;
5、对命题所用电脑加设密码,并保证密码不泄露;确保与命题工作无关人员不能接触到存有试题的U盘、MP3等移动存储介质;命题结束后及时删除试卷电子稿;
6、命题结束后立即销毁与试卷有关的草稿纸、打印校对稿;不得保留纸质副本;
二、试卷审批及提交期间的保密纪律
(一)命题教师(命题组长)职责:
1、将试卷打印稿交教学院长审核签字,不得由他人转交;
2、应在规定时间内将经教学院长审核后的试卷交教务干事,不得由他人转交;
(二)教研室主任职责:
1、填写试卷命题审批表,并将审核后的试卷及命题审批表交还命题教师(命题组长),不得由他人转交;
2、对于试卷审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直接与命题教师(命题组长)沟通,不得由他人转达;
三、印刷后的试卷在考试前存放及发放期间的保密纪律
(一)教学科研办公室负责接收印制好的试卷,并将试卷存放在保密室;
(二)每场考试前有关人员发放试卷时要认真核对考试科目与所发试卷名称,认真履行签字手续,防止因错发试卷造成的泄密;监考人员领取试卷后立即进入考场,在考前5分钟当众开启试卷,按考生人数发放试卷;
四、试卷的评阅分析的保密纪律
(一)由命题组命题的课程考试结束后,命题组成员按评分标准流水作业,在指定地点集中阅卷;
(二)由命题教师单独命题的课程考试结束后,命题教师在理工一号楼329阅卷;
(三)阅卷期间,阅卷教师应在每日下班前将试卷送回保密室,不得带走;
(四)学院要指定专人负责试卷保管;按学期、课程门类存放;
五、试卷保管人的保密纪律
(一)试卷保管人应熟悉有关保密工作的规定、要求、程序和职责,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
(二)试卷保管人不得将保密柜钥匙交与无关人员保管,不得泄露保密柜的密码;
(三)试卷保管人离岗、离职前要把所保管的有关文件、资料等全部清理移交,不得带走;
六、试卷在以上环节中发生泄密、被盗、损毁等重大事件,应立即报告学校主管领导,并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防止扩散。
七、凡在命题、审题、印卷、领取和保管试卷过程中造成泄密事故者,按照学校教学事故处理办法和国家有关保密规定,视情节轻重,追究其当事人的责任。
八、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