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规章制度

数学科学学院教学指导与督导委员会制度

作者:   时间:2018-05-18   点击数:

 

一、教学指导与督导委员机构:

  长:宋文

副组长:吕学琴  

  员:刘焕平、么焕民、佟盛林 、侍述军、王涛、陈彦军  

二、职责和要求

为了促使学院精品课程的建立,特色课程的发展,教师队伍优秀教风的发扬,具有优秀教学潜能的教师的挖掘,也为了学院能够尽快掌握核心课教学的第一手材料。近期将针对数学学院(三个系)的以下专业核心课程及专业必修课进行考核。主要由学院教学督导组通过事先与任课教师沟通好后进行适当进入课堂听课的方式,也可以由任课教师提出邀请进行听课。

附: 学院的专业核心课:数学分析(IIIIII)、高等代数(III)、解析几何、常微分方程、复变函数、近世代数、概率论、实变函数、离散数学、计算方法、解析几何、计算机组成原理及汇编语言、数据结构、数据库程序设计、以及信息论与编码理论、统计学导论、数理统计、寿险精算数学。

三、具体工作实施与考核

每学期通过听课,评课将任课教师的优点、特色挖掘出来。同时按照优、良、中、差四档对被听课教师任课给出打分,强调对课不对人。

(一)组建每门课程的教学成员(课程带头人、教学团队)

课程建设基础(目前本课程的开设情况,开设时间、年限、授课对象、授课人数)、课程内容(课程完整教学内容简介、章节课时安排、每讲教学内容概述等)、课程预期受众的定位与目标

(二)自我评价及反馈(本课程的主要特色介绍、影响力分析,国内外同类课程比较,授课对象反馈情况)

(三)协助参加校级以上教学奖的老师的课件制作及说课等

(四)参与学期开学初教风学风检查,期中教学检查等

(五)教学督导组成员每两周平均听课不少于1学时

(六)参与调停课检查,总结汇报

(七)试卷验收和抽查工作

一、对上学期期末课程考试试卷评卷质量实施验收,以确保任课教师的评卷质量。

二、对上学期期末课程考试试卷和评卷质量实施抽查,评估试卷的命题质量和评卷质量,并提出改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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